1.风水林的类型
风水林主要有村落宅基风水林、坟园墓地风水林、寺院风水林等基本类型。
1.1 村落宅基风水林:在村落宅基周围人工栽培或天然生长保护的风水林木。福建闽西南客家人的山村后面,几乎都有一片古老的树木,少则几亩、多则几十、几百亩。这些树木都是上辈人传下来的,树龄已有百年以上,经历数代人而至今仍郁郁葱葱、茁壮成长。村落的主人称之为“风水林”。安徽祁门县祁红乡松潭村有一片三百多年历史、面积达140余亩的风水林,宛如一道绿色屏障,庇护着全村的世世代代。又如福建南靖和溪乐土村黄氏家族在建村当时,将村周2000多亩山林定为风水林,现在黄氏祠堂后还有300多亩保存完好,成为罕见的原始森林景观,被列为自然保区。
村落宅基风水林主要有四类,一是水口林,主要种植在村落的水口处,具有护托村落生气的风水意义。水口是村落的总出入口,也是一村一族居民盛衰荣辱的象征。水口常常是三向环山、一向出口。只有在水口处种植大片村落水口“风水林”,才能保护一村生民之命脉,抵挡煞气(东北风和北风)的侵入。水口林又有“抵煞林”只称。在村口(即水口)往往建有亭、楼、桥、坊、寺、庙、塔、书院等建筑,与水口林共同构成水口园林景观。二是龙座林,主要是指座落在山脚、山腰的村落或村落后山的风水林。三是垫脚林,主要是种植在村落前面河边、湖畔的“风水林”。四是宅基林,古代人门在宅基周围和庭院里种植的风水林木,主要是护卫居宅和庭院环境。
1.2 坟园墓地风水林:古代人们在坟园墓地或皇家在陵地周围人工栽培或天然保护的林木。江西婺源的古杉木群是南宋理学家朱熹于淳熙年间在文公山祖墓所植的风水林,共有16株,是国内较为罕见的古杉树群。山东曲阜“孔林”是孔子及其家族的墓地,相传孔子死后,他的弟子各持家乡异种树木来植,二千四百多年延续下来,如今方圆二百万平方米,古木参天,有古树10万多株。陕西黄陵县黄帝陵墓,有古柏林89公顷,古柏树8万余株。这是最大的古柏树林,其中千年以上的古柏约3万株。
1.3 寺院风水林:古代僧侶道士们在寺庙宫观庵周围人工栽培或天然保护的林木。安徽九华山和齐云山、四川青城山和峨眉山、浙江普陀山、河南少林寺、江西三青山、湖北武当山等寺院,都有大片的风水林木保存分布。
2. 风水林的产生及渊源
2.1 风水林的产生:风水林是风水意识的产物,它是受传统风水观支配的。所谓风水观是人在长期适应自然生态环境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思想意识,其目的是追求理想的生存环境。理想的生存环境必须“藏风”、“得水”、“乘生气”。古代人们对居宅、村寨、城镇、葬地的选择,都强调地形地貌对“藏风”、“得水”的功用,注重选择风、水结合和富有“生气”之地,特别重视对挡风聚气、藏水聚水的环境选择。风水理论认为好的风水地不仅形局佳、气场好,而且山清水秀、环境宜人。林木茂密就是好的风水环境的表现。帛书《周易》“林”卦就记述了周人的这种观念:“知林,大君之宜,吉”;“禁林,贞:吉”;“甘林,无攸利;既忧之,无咎。”[1] 可见,古代先民们早就认识到林木植被对防止水土流失、调节小气候的功能,把禁止砍伐森林看作是“吉”的表现,把肆意破坏森林看作是“凶”的行为。因此,风水理论常把“土高水深,郁草林茂”(《葬书?内篇》)的生态环境看成是理想的风水环境,并且把“气好---林茂---大吉”相联于一起。所以古代先民们一方面通过“好气场”的外部表现,即林木茂盛来寻找理想的生存环境;一方面通过广植林木或保护林木来获得好
风水。古代人在风水理论的实践中常常通过保护龙脉来维持风水,并把它转化为有目的地保护山、林的实际行动。所谓“龙脉”,即依拒山脉的走向延伸趋势而确定能给人们带来吉祥福祉的山脉和山岭,要求山势高大绵长,不能有断山、石山、过山,山上必须林草郁茂,能阻挡北来寒风寒气。四周林木茂密,则村中不受凶风恶暴。否则就没有“生气”、“生机”、“气不和,山不植”[2]。所以“龙脉”就是“藏风”、“得水”、“乘生气”的山脉和山岭。“龙脉”又被冠以风水山之名,山上的郁草茂林就是风水林。风水林则是保护龙脉的龙之毛发,也是村落藏风得水的关键。传统风水观中对“龙脉”的培护,实际上就是对风水山、风水林的培护,通过培护风水山上的林木,来防止山上的水土流失,保持风水山的稳固和优美的自然环境。有山有水而无林木,有如人之失却衣饰与毛发。山青水秀,人文才能康健发达。故此,风水林就是基于培护“龙脉”的目的,而进行人工栽植或保护天然生长的林木。
2.2.1 村落宅基风水林:此类型风水林是渊源于上古时代的社神崇拜。《礼记?郊特牲》言:“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可见,“社神”是土地神,是古代社会里一位非常重要的神袛,它是古代人们的衣食父母。古代人为了捕捉社神的存在,以便祭拜祈祷,用社主作代表的实体,作为社神的依附对象和标志。社神的标识多种多样,或以大树为主称“社树”,或以丛木为主称“社丛”,树木便成为“社主”的标识。早期的社主大都选用丛林中五大三粗、枝繁叶茂的自然树木。《墨子?明鬼下》:“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丛位。”这里“丛位”就是“丛社”。社必有树,不同时期不同的社,所植树木不同。《论语?八佾》载:“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可见,树木与社不可分地相联系于一体,社的神灵当然也就要附于树上。《汉书?郊祀志》曰:“及高祖祷丰、枌、榆社。”颜师古注云:“此树为社神。因立名也。”在长期宗教生活中,社树就具有社神的宗教意义,如福禄、国祚、国运及宗教祖先、故里亲亲等内容。所以社树作社的标识,易为人们所接受,无论是本地人、还是迁徙的流民,多受到树木的恩惠和庇护。把树木种植在村边和宅旁,久而久之便成为村寨和居宅的象征。村落宅基风水林就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对社神或氏族祖宗崇拜的延伸与派生,相信他们的好坏会预卜未来的祸福吉凶。培护村落居宅风水林成为封建宗法制度下祖先崇拜的表现,为民间接受仿效。广西、湖南、贵州苗族地区在每一村寨中都植有风水林或树,相信这些树木支配着人们的命运。云南沧源班洪地区的佤族人村寨都有“鬼林”(即“神林”)被称为“龙木依吉”,即树木之神的意思。2.2.2 坟园墓地风水林:该类型风水林是起源于我国早期殷周时期的“封树之制”。积土为坟,封也;种树以标其处,树也。西周初期的《周礼?春官》载:“冢人掌公墓之地,……以其爵等为封丘之度与其树数。” 冢人是当时管理坟墓政令的官员,可以看出西周时期对墓地植树规定得很具体。晋张华《博物志》云:“秦穆公时有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为蝹,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欲杀之,以柏东南枝插其首。’由是墓冢皆植柏。墓植柏,自秦始也。”说明秦时墓地开始种植柏树。但是,在秦以前皆为王家所为。西汉时期儒家强调等级礼仪,对墓地植树规定更为明确。《礼记》载:“尊者丘高而树多,卑者封下而树少。” “天子坟高三刃,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可见从西汉时期起,除皇家之外,显贵富豪、平民百姓,也均效仿,开始于祖宗坟地植树。《汉书?祭祀志》载:“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台榭连阁,集观増楼;中者祠堂屏阁,垣阙罘罳。”这些祖庙建筑开民间墓地园寝林木之端倪。反映东汉末年发生在安徽潜山县的焦仲卿、刘兰芝爱情故事的长诗《孔雀东南飞》,诗中有“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的诗句。古代人为何于墓地植树,其原因之一是基于一定的风水观念,因为古代人认为“木之茂者,神所诜。”在墓地植树除作死者尊卑标志外,还基于祖先崇拜的原因。培植风水林自然成为子孙后代和皇亲们孝敬祖宗的具体行为,亦是死者亡灵得以安息、生人得庇佑的宗教活动的外延。所以古代人们把祖宗坟墓置于具有良好风水环境景观的风水山上和风水林中加以保护,或在祖宗坟墓四周依方位种植树木,作为该家族的风水林或风水树,并把风水林木长势的好坏与家族命运好坏结合在一起,风水林(风水树)和祖宗崇拜融于一体,使其更具有神秘意义。22.3寺院风水林:寺院是我国古代人崇佛敬道和信奉其他宗教的活动场所。寺院风水林是在宗教和风水意识共同支配下营造和保存下来的寺院林木。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自其产生之时,道教的所谓仙山和世外桃源与人间的名山秀水有广泛联系,把这些“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的山林川谷丘壑尊之为神,通过神的点化,进而坐化成仙,是道教徒的信仰和追求。道教徒们自然备加爱护这些覆盖川谷丘壑的林木,莳花植竹,以期达到出神入化的神仙境界。佛教是东汉初年从印度传入的外来宗教,出于教义僧徒们为效法佛祖、超脱红尘,潜心修持,达到“智慧福德圆满成就的、永恒寂静的、最安乐的”涅槃境界,必须选择安静优雅的自然环境,以示不受凡尘干扰。如佛经《坐禅三昧经》云:“闲静修静志,结跏坐林间”。《禅秘要法经》亦云:“出定之时,应于静处,若在冢间,若在树下,若阿炼若处。”可见,僧侶道徒们对林木都有一种特殊的亲情,借此创造出一种修持、静修的幽静环境。所以宗教意识中的林木培护一直为僧道徒们継承发扬,因而寺庙、宫观、古刹往往林木翳荟、乔树葱倩,更显得宗教胜地幽深、庄严肃穆。六朝以后,因受风水意识的影响,在寺院周围的林木就被僧道徒们冠以保护寺院“龙脉”安全的风水林和风水树。